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厦府办[2004]8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各自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四年三月十八日
厦门于关于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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