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召开老龄委第九次全体(扩大)会议
3月11日下午,市政府在西楼一楼一号会议室召开市老龄委第九次全体(扩大)会议。会上,市政府副市长、市老龄委主任潘世建作重要讲话,市老龄委副主任、市老龄办常务副主任于清莉传达全国老龄委会议和老龄办主任会议精神,市老龄委副主任、市民政局局长、市老龄办主任李建福作2009年全市老龄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意见的报告。
2009年厦门市的老龄工作主要围绕七个方面开展:一是精心组织,成功举办“第三届厦门市老年文化艺术节”;二是情系老人,积极主动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三是搭建平台,充分发挥老年人的积极作用;四是典型引路,基层老年教育得到较好发展;五是重视信访,认真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六是注重策划,老龄宣传工作取得较好社会反映;七是提升素质,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2010年全市老龄工作:一是积极组织“十一五”规划评估检查,编制起草“十二五”规划;二是积极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三是深化老龄宣传和维权,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社会氛围;四是加强老龄问题调研,积极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五是加强老年文化体育教育工作,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六是搭建老有所为平台,充分发挥老年人作用;七是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老龄工作水平。
潘世建副市长在会上对我市老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要求,要把握形势,充分认识当前老龄事业发展面临的挑战与机遇;要突出重点,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老龄工作任务。要认真制定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扎实推进新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继续深化老年文化事业发展,着力加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与措施研究,以节日走访慰问、评选“十佳敬老模范家庭”、“敬老企业”等方式,大力弘扬尊老敬老风尚;要加强领导,确实提高各级老龄部门和各成员单位的履职能力。
潘世建副市长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怀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着力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要把老龄工作列入经济社会总体规划、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保障事业来部署。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各区、各涉老组织要着眼于共同提升特区老龄事业发展水平的大局,按照市老龄委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结合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具体为老服务政策与措施,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各级老龄办做好全市老龄工作,自觉接受各级老龄办的督促检查,形成协调配合、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大老龄”工作格局。各级各部门要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积极引导、鼓励、动员、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到老龄事业中来,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老龄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市老龄委全体成员、市老龄委成员单位联络员、各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各区老龄办领导参加了会议。